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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与思明区法院共同主办的学术研讨会顺利落幕
作者: 点击数: 时间:2017-11-23 12:44

 

 

11月22日下午,“共享单车:新生活,新问题,新方案”学术研讨会在尚大楼103会议室顺利举行。本次研讨会由法学院与思明区人民法院共同主办,邀请了来自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大法制委、市法制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政园林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保监局、思明区检察院、思明区文明办、思明区公安局、集美区等区法院,以及中国人民保险、太平洋保险、平安保险、摩拜单车、OFO等企业代表30多位嘉宾,以及思明区法官干警、法学院法律系师生等近200人出席研讨会。

研讨会分为民事与刑事、行政监管两个单元。思明区法院林鸿法官首先对共享单车行业的发展现状做了详细的背景介绍。在民事与刑事单元,我院副教授郑贤宇以共享单车的保险规制为题,做了主题报告,建议借助于互联网思维,对保险进行精细化设计,因应共享单车的特性,用保险方式来分解、分担相关风险。厦门市人大法制委李明哲处长、保监局财产险监管处范莉处长、厦门大学法学院吴旭阳副教授、思明区检察院张鹏检察官等围绕共享单车的保险机制、共享单车经营与使用行为的刑法规制、多元化纠纷处理机制等问题展开深入探讨。在行政监管单元,思明区法院的张颖法官就共享单车行政监督原则、具体措施做了主题报告。市城市行政执法局法规处洪胜蓝处长、市交通运输局周恒胜处长、市市政园林局建设处刘国庆处长、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施灿大队长以及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王桂英律师,围绕当前厦门市共享单车的管理、行政监管长效机制建立、市场准入机制构建等问题,从市政管理、道路交通安全、道路资源分配等不同角度展开研讨,热议如何加强共享单车的综合治理。两个单元都设置了自有讨论环节,我院周振春、程国琴等老师的精彩发言得到了与会者的好评。

最后,法学院副院长许翠霞进行总结。她以《城市何以繁荣》一书中关于繁荣城市应当为民众提供4种以上出行方式的结论说起,指出共享单车的发展,为城市出行提供了便利,但是我们也要看到随之而来的对城市治理的新问题、新考验。对待新事物,我们应当以创新包容的心态来对待。共享单车的治理,应当借助于互联网思维进行多元共治。政府监管应着力于保障共享空间(如慢行系统、受保护的自行车道等基础设施)的有效供给,同时在市场准入、单车产品质量标准等方面进行统一规则;作为企业,则应当尽量避免市场行为所引起的外部性问题,并充分实现共享单车产品的耐用性和运营维护的智能化;作为民众,则应当以按照《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进行道德自律,同时加强风险责任意识;而保险企业则应当着眼于共享单车行业所存在的现实风险,充分精细设计保险品种,以实现有效的社会风险分担功能。最后,许翠霞代表法学院向所有拨冗出席本次研讨会的嘉宾表示衷心感谢。

在热烈的氛围中,本次学术研讨会顺利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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