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赛通知转发共青团福建省委和福建省学生联合会
《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之星”
评选的通知》(团闽委联【2017】6号)
各学院团委:
第六届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即将开始,为了更好参加本次评选,拟于近期面向全校征集候选项目并举行校内选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
符合《第六届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参评条件的创业项目都可以报名参加。
二、报名方式
请各学院广泛发动在校同学和毕业创业的校友报名参评。报名的材料按照《通知》的要求,并于3月28日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本和《汇总表》交到校团委办公室(尚大楼1215办公室),电子版发到1376649279@qq.com。
三、校内选拔
为了保障参评作品的质量,校团委将组织专家对报名的作品进行校内筛选和辅导,最后挑选出15个作品代表我校参加省级选拔。
四、创业证明
尚未注册企业的创业团队,请到所在学院团委开具《营运证明》,毕业校友如需开具《营运证明》的由推荐学院出具。
五、相关奖励
“创业之星”评选属于“挑战杯”赛事的范畴,在国家级和省级评选中获奖的团队,除了可以享受《通知》中所规定的奖励之外,还可以根据《集美大学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集大【2015】66号)申请“第一层次奖金”。同时,获奖的在校同学还可以根据《集美大学学生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和创业计划等竞赛活动实施办法》(集大学【2003】37号)申请加分。
附件:《第六届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的通知》(团闽委联【2017】6号)
校 团 委
2017年3月14日